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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陕西延长石油富县电厂2×1000MW工程 拟作出取水许可审批决定的公示(2026019)

来源: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发布时间:2026-02-10 15: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陕西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经技术评审,我局拟对陕西延长石油富县电厂2×1000MW工程取水许可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水行政许可事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取水许可事项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11日至2月24日(5个工作日)。

自公示之日起,如有异议,可以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11-2162780

通讯地址:延安新区为民服务大厅E区水务事务科(收)

附件:拟作出取水许可审批的事项

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技术论证单位拟审批事项备注

陕西延长石油富县电厂2×1000MW工程

延安市富县张村驿镇曹村

陕西延长石油富县发电有限公司

西安理工大学

拟同意以厂外补给水管线接引的南沟门水库地表水作为本工程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的取水水源,原则同意以川口水库输水工程供给的川口水库地表水作为本工程的应急备用水源。经核定,本工程取水总量为245.3万m3/a,其中:生产取水量为243.8万m3/a、生活取水量为1.5万m3/a。


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