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和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吴起君龙居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7个工作日内(2026年2月13日到2026年2月28日),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以下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可向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反映,一经查实,对弄虚作假取得资质的企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撤销其相应资质。单位反映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投诉请署真实姓名和电话以便联系。
审查合格的企业请持单位介绍信、资质证书正副本(新办资质除外),到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大厅E厅生态环境科窗口办理领证手续。
联系地址: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大厅E厅生态环境科窗口
联系电话:0911-2162705
附件: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合格企业名单
| 序号 | 企业名称 | 申请事项 | 申请类型 | 审查意见 |
1 | 吴起君龙居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 | 增项 | 予以许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