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工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延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特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组织结构。包括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职能、内设科室及职能,领导名单及分工、内设科室负责人名单等。
2、工作动态。包括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各类通知、公告、日常工作信息等。
3、法规政策。包括与政务服务相关的国家级法律、行政规章,省级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规章、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及对相关政策的解读。
4、规划计划。包括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的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年度工作要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等。
5、人事信息。包括任命干部的任前公示和相关人事任免信息,招聘和录用公务员相关信息,以及人员教育培训信息等。
6、财政信息。包括财政预决算情况、三公经费、可公开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可公开的其他资金信息。
7、业务信息。包括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的各项行政许可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8、其他信息。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通过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网站(spj.yanan.gov.cn)公开,此外,还采用报刊、广播、电视、便民资料、公开栏、会议(座谈会、咨询会)等辅助性公开方式。
(三)公开渠道
1.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spj.yanan.gov.cn//);
2.延安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
3.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新浪微博);
4.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其他方式。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请登录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网站(spj.yanan.gov.cn)依申请公开栏目在线申请, 或通过电子邮件、信函、传真方式提交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按规定和程序进行处理。
(一)申请受理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我局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
办公时间:工作日的8:00-12:00, 14:00-18:00。
通信地址: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
联系电话:0911-7092403
传真:0911-7092403
邮政编码:716000
邮箱:yasxzspglc@163.com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需详细、准确,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3种方式提出申请:
(1)书面申请。申请人向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提出书面申请。
(2)传真申请。申请人下载填写《依申请公开申请表》(附件)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下载地址:spj.yanan.gov.cn依申请公开栏目。
(3)互联网申请。通过登录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网站(spj.yanan.gov.cn)依申请公开栏目在线申请。
(三)申请处理
(1)审查
①本单位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②申请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商请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答复
本单位受理机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下列情况予以答复(特殊情况经审批可延长20个工作日):
①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②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③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④不属于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可提供公开权利人该政府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⑤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公开权利人实际情况。
(四)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为了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工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延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特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组织结构。包括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职能、内设科室及职能,领导名单及分工、内设科室负责人名单等。
2、工作动态。包括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各类通知、公告、日常工作信息等。
3、法规政策。包括与政务服务相关的国家级法律、行政规章,省级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规章、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及对相关政策的解读。
4、规划计划。包括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的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年度工作要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等。
5、人事信息。包括任命干部的任前公示和相关人事任免信息,招聘和录用公务员相关信息,以及人员教育培训信息等。
6、财政信息。包括财政预决算情况、三公经费、可公开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可公开的其他资金信息。
7、业务信息。包括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的各项行政许可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8、其他信息。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通过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网站(spj.yanan.gov.cn)公开,此外,还采用报刊、广播、电视、便民资料、公开栏、会议(座谈会、咨询会)等辅助性公开方式。
(三)公开渠道
1.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spj.yanan.gov.cn//);
2.延安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
3.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新浪微博);
4.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其他方式。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请登录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网站(spj.yanan.gov.cn)依申请公开栏目在线申请, 或通过电子邮件、信函、传真方式提交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按规定和程序进行处理。
(一)申请受理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我局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
办公时间:工作日的8:00-12:00, 14:00-18:00。
通信地址: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
联系电话:0911-7092403
传真:0911-7092403
邮政编码:716000
邮箱:yasxzspglc@163.com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需详细、准确,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3种方式提出申请:
(1)书面申请。申请人向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提出书面申请。
(2)传真申请。申请人下载填写《依申请公开申请表》(附件)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下载地址:spj.yanan.gov.cn依申请公开栏目。
(3)互联网申请。通过登录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网站(spj.yanan.gov.cn)依申请公开栏目在线申请。
(三)申请处理
(1)审查
①本单位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②申请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商请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答复
本单位受理机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下列情况予以答复(特殊情况经审批可延长20个工作日):
①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②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③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④不属于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可提供公开权利人该政府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⑤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公开权利人实际情况。
(四)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为了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工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延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特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组织结构。包括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职能、内设科室及职能,领导名单及分工、内设科室负责人名单等。
2、工作动态。包括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各类通知、公告、日常工作信息等。
3、法规政策。包括与政务服务相关的国家级法律、行政规章,省级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规章、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及对相关政策的解读。
4、规划计划。包括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的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年度工作要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等。
5、人事信息。包括任命干部的任前公示和相关人事任免信息,招聘和录用公务员相关信息,以及人员教育培训信息等。
6、财政信息。包括财政预决算情况、三公经费、可公开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可公开的其他资金信息。
7、业务信息。包括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的各项行政许可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8、其他信息。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通过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网站(spj.yanan.gov.cn)公开,此外,还采用报刊、广播、电视、便民资料、公开栏、会议(座谈会、咨询会)等辅助性公开方式。
(三)公开渠道
1.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spj.yanan.gov.cn//);
2.延安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
3.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新浪微博);
4.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其他方式。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请登录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网站(spj.yanan.gov.cn)依申请公开栏目在线申请, 或通过电子邮件、信函、传真方式提交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按规定和程序进行处理。
(一)申请受理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我局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
办公时间:工作日的8:00-12:00, 14:00-18:00。
通信地址: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
联系电话:0911-7092403
传真:0911-7092403
邮政编码:716000
邮箱:yasxzspglc@163.com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需详细、准确,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3种方式提出申请:
(1)书面申请。申请人向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提出书面申请。
(2)传真申请。申请人下载填写《依申请公开申请表》(附件)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下载地址:spj.yanan.gov.cn依申请公开栏目。
(3)互联网申请。通过登录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网站(spj.yanan.gov.cn)依申请公开栏目在线申请。
(三)申请处理
(1)审查
①本单位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②申请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商请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答复
本单位受理机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下列情况予以答复(特殊情况经审批可延长20个工作日):
①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②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③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④不属于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可提供公开权利人该政府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⑤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公开权利人实际情况。
(四)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为了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工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延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特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组织结构。包括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职能、内设科室及职能,领导名单及分工、内设科室负责人名单等。
2、工作动态。包括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各类通知、公告、日常工作信息等。
3、法规政策。包括与政务服务相关的国家级法律、行政规章,省级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规章、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及对相关政策的解读。
4、规划计划。包括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的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年度工作要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等。
5、人事信息。包括任命干部的任前公示和相关人事任免信息,招聘和录用公务员相关信息,以及人员教育培训信息等。
6、财政信息。包括财政预决算情况、三公经费、可公开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可公开的其他资金信息。
7、业务信息。包括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的各项行政许可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8、其他信息。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通过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网站(spj.yanan.gov.cn)公开,此外,还采用报刊、广播、电视、便民资料、公开栏、会议(座谈会、咨询会)等辅助性公开方式。
(三)公开渠道
1.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spj.yanan.gov.cn//);
2.延安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
3.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新浪微博);
4.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其他方式。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请登录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网站(spj.yanan.gov.cn)依申请公开栏目在线申请, 或通过电子邮件、信函、传真方式提交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按规定和程序进行处理。
(一)申请受理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我局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
办公时间:工作日的8:00-12:00, 14:00-18:00。
通信地址: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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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911-7092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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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需详细、准确,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3种方式提出申请:
(1)书面申请。申请人向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提出书面申请。
(2)传真申请。申请人下载填写《依申请公开申请表》(附件)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下载地址:spj.yanan.gov.cn依申请公开栏目。
(3)互联网申请。通过登录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网站(spj.yanan.gov.cn)依申请公开栏目在线申请。
(三)申请处理
(1)审查
①本单位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②申请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商请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答复
本单位受理机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下列情况予以答复(特殊情况经审批可延长20个工作日):
①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②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③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④不属于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可提供公开权利人该政府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⑤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公开权利人实际情况。
(四)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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